事关学费阜阳一地教育局最新通知

近日

临泉县教育局发布通知

加强年春季学期

中小学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秩序,切实保护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阜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发改行费〔〕号)精神,经研究,现将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

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收费标准:市级一类示范园每生每学期元;城市(县城街道)一般幼儿园每生每学期元;农村中心幼儿园(注:独立设置幼儿园)每生每学期元;农村村小幼儿园(注:小学附设幼儿园)每生每学期元。

2.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根据幼儿园保育教育、住宿成本、办学质量、幼儿园等级合理确定,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县教育局备案后执行。

二、加强公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

1.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生的学杂费、课本费;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收取学生的住宿费;

3.学生作业本费(代收费):根据以往实际用量,据实收取;

4.评议内教辅资料费(估价):小学三年级57.02元;小学四年级57.73元;小学五年级57.73元;小学六年级26.78元;初中七年级.40元;初中八年级.92元;初中九年级92.30元,以上收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评议内一套教辅资料由学生自愿购买,学校无偿代购。评议以外的其他教辅材料,学生及家长自行购买,学校不得统一提供代购服务,教师不得让学生及家长到特定书店购买。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5.学生营养餐费:年春季学期小学生按90天在学校用餐,每生每天2元,计收元;初中按90天在学校用餐,每生每天3元,计收元,以上收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三、普通高中收费标准

1.学杂费:省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元;

2.住宿费:按(发改行费〔〕号)文件规定收取,非公寓住宿的每生每学期元,公寓住宿的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收费标准据实收取;

3.教材、教辅材料费(代收费):按照《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教辅材料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函〔〕39号)执行。

四、相关要求

1.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收费必须严格执行《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阜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发改行费〔〕号)及《阜阳市教育局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的通知》(阜教财〔〕2号)。一是收费公示栏应设置在校内,便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学校(幼儿园)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经发改、教育部门批准后,应及时在公示栏更新;三是学校(幼儿园)收费公示栏老化、破损、字迹不清的,应及时维修、更新。

2.规范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行为。民办中小学举办学历教育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由民办学校提出申请,按学校类别和隶属关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审批。试点放开的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按《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阜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扩大放开民办教育收费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行费〔〕号)执行。

3.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教育收费网上支付试点工作的通知》(阜政办传〔〕号)精神,普通高中、幼儿园执行教育收费网上支付工作。教育缴费网上支付工作是一件涉及面广、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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