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同妻同夫和同直婚姻的现象解读

名词解释:同直婚姻——同性恋与异性恋之间的婚姻,包括男同志与直女及女同志与直男的婚姻。

一、同直婚姻的历史性:作为一种普遍情况而存在的同性迷情

“同性相斥,异性相吸”——这句话如果能成为宇宙间的普遍真理,也许人类世界就会消却了那一份同性迷情。同性之情可以说是流转东西、横亘古今:无论是古希腊的少年之爱,还是中国古代的分桃断袖,都只是人类漫长同性迷情中的一丝掠影。诚然,同性之间的情感虽只如惊鸿一瞥,但却在人类的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美国学者唐娜·麦克希尔在《人类情爱史》中对此问题就曾有过涉猎。

“同性恋”这一名词本身就是一种带有强烈病理化倾向的术语——作为一个精神病学的专业名词,“同性恋”一词最早出现在年的欧洲。“同性恋”是相对于异性恋而提出的概念,是“正常”与“不正常”这种非此即彼的二元论你死我活模式下的产物,其本身就略显模糊。实际上,个别学者已经指出,世界上很可能不存在绝对的异性恋与绝对的同性恋。

关于“同性恋”的争辩持续了很久,各种势力纷至沓来,更使同性恋问题变得扑朔迷离。简单地说,同性恋问题大致经历了病理化与非病理化等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同直婚姻不分东西,屡见不鲜。时至今日,尽管一些发达国家从尊重人权与婚姻平权等角度出发,通过立法去保护同志的权益,但同直婚姻仍如石壁上的青苔一般,并未完全消失。

笔者在此还要强调的是,古代东方是不存在“同性恋”的概念的,有些研究人员指出,古代中国人的情爱观中是不存在性别概念的,细究起来,很多为人们所歌赞的同性感情就可以归入爱情之中。而近代以来西方人的同志恐惧症传染给了东方,使得东方人在面对这个问题时逐渐变得神经质起来。“同性恋”这一概念的暧昧模糊所引起的种种误解与恐慌,其所造成的冷漠与残酷在东方同样是难以估量的——记得一个日本同志朋友曾不无自嘲的对笔者说:古代东方包容同志,西方迫害同志;而今天却是度的转弯,西方宣扬同志平权,东方却对此讳莫如深……

实际上,那种认为古代东方对同志包容的观点是有待商榷的。诚然,从某种意义上说,古代东方确实不存在大规模的同志迫害,甚至一度视其为风流时尚——尤其是在中国魏晋时期与日本的武士时代。但不得不说,这种风尚是有一个明确的前提的,即身为男子,只有在完成延续香火、传宗接代的任务之后,才有追逐“男色”的权利。如《宜春香质》、《石点头》等明清小说中所描写的纯粹同性情感结合不仅是文学中的少数,也是当时历史现实中的少数。需要强调的是,这并不意味着古代东方的男性很多都是双性恋者,按照现代性学理论来划分,古代东方的很多男性很有可能是“MSM”,可以接受男男性行为,但不一定就是同志。实际上,古代的男色从某种意义上说不过是有权势的男性对寒微出身的同性所施行的权力控制,甚至可以说,这种权力控制是古代东方男权的最大化——处于金字塔顶端的男性不仅占有了女性,甚至还剥夺了部分男性。总而言之,古代东方的男风并不能算是现代意义上的同性恋,相反,这种略显特殊的情感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为同直婚姻的滋生与泛滥提供了土壤。

二、同直婚姻与同妻、同夫

同妻这个话题虽然尴尬,但却并不新鲜。当下的同妻俨然是一个透明的神秘群体——说它透明,是因为同妻问题见诸报端的情况屡见不鲜,日益为人们所重视;说它神秘,则是因为同妻这个群体作为同直婚姻的产物,与同志自身一样,有着较强的隐蔽性。讽刺的是,当下人们对同妻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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