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流先治疗深圳一妇科门诊部l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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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过最多的路

就是“黑诊所”的套路

坑挖得那么深,还那么真!

我千防万防

还是在这条道上“翻了车”

啪啪一时爽,啪完火葬场。

没想到我一个多年驾龄的女司机,发生了严重“车祸”——我怀孕了。

我和男朋友都还没做好当爸妈的准备,经过一番挣扎与纠结,我们决定放弃......

怀着不舍与愧疚,我走进了一家外表看起来还算正规的门诊部。

看过了太多“小白”的被骗经历,我决定先进行咨询。当医生告诉我“一切为我身体”着想的时候,我彻底被说服了。

于是,我爽快地掏了钱,元。

当天,门诊部医生为我做了检查,诊断结果为“宫腔内未见明显孕囊回声、盆腔积液”,并要求我一周后复查。

这让我稍稍松了口气。

一个星期后,我过来复诊。

本以为会医生会直接给我做手术,没想到来了一名护士,给我做了个数码电子阴道镜检查,之后我被告知患有“阴道炎、宫颈炎”。

“你这个情况必须先做治疗,治疗包括阴道治疗和宫颈治疗两项,否则不能做人流手术。”姓向的医生面色沉重地告诉我。

我一听,顿时觉得有点不妥。

“这个治疗多少钱?”

“总共大概多。”

“可是上次检查没啥问题。”

“如果你不想做收费治疗,我们也有免费的,但是会比较疼。”

“那就做免费的!”

然而,我还是太傻太天真,治疗过程真!的!巨!疼!

我实在受不了了,赶紧喊cut,然后乖乖签字,做了其中一个他们要求的阴道治疗项目套餐,交了块。

做完这项治疗后,医院才给我安排了做人流手术。

做完手术回家后,忍着肚子里的翻江倒海,我越想越不对劲,这不明摆着黑心“加价”?!

我火速查阅了相关资料,果然——

深圳市卫计委在年5月启动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曾印发了一个“整治”文件,要求做人流手术、包皮手术,严禁在手术台上“加项目”。

全市医疗机构开展终止妊娠手术(人流手术)的同时,不允许开展任何阴道、宫颈类手术治疗。

这……我不是明摆着进坑了吗?

虽然他们没有人流手术中加项目,但术前加了呀!

我要投诉你们!

卫监部门在现场调取了我就诊时的《手术知情同意书》、门诊病历、发票、收费详细清单、检查报告单等证据,也询问了该门诊部涉事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相关情况。

证据确凿,深圳丽美妇科门诊部踩了扫黑除恶的“红线”。

随后,深圳市医师协会受到委托,对该门诊部的行为进行认定。经过分析,他们认定:该门诊部涉事医师也存在过度医疗行为和医疗欺诈行为。

该门诊由护士操作阴道镜检查,护士无检查资质,超出该护士的执业范围。

为患者行早孕B超未签署知情同意书,特殊治疗耗材医用几丁糖的告知书中未载明适应症。

患者就诊时主诉是“怀孕拟行人流术”,但复诊时进行人流术前,门诊部为该患者所做的阴道镜检查和阴道物理治疗,属于过度医疗。

最终,针对该门诊部违法行为,卫监部门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

门诊部被罚款10万元

涉事医师向某被暂停执业一年

??朋友们,一定提高警惕!

遇到有医疗机构开展不合法或不合规的男科、妇科项目,可以拨打热线向卫监部门投诉。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

第四十三条

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者疗效等方式,欺骗、诱使患者接受诊疗。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处十万元罚款;造成患者重度残疾或者死亡的,并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诊疗科目或者单项诊疗服务许可证;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卫生技术人员责令暂停执业一年,造成患者重度残疾或者死亡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End-

资料来源:“深圳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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