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是缺少铜吗 https://m-mip.39.net/baidianfeng/mipso_4253317.html名词解释:1.卫生法(广义)由国家有权的立法机关制定,认可,解释或者变动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保护人体生命健康并规范与人体生命健康相关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狭义)指拥有国家立法权的立法机关制定,认可,解释或者变动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保护人体生命健康并规范与人体生命健康相关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从事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活动的社会组织,必须既有适合名称,组织机构、设施和专业性技术人员,有从业场所,确定的诊疗科目,必要的经费和规章制度,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生殖技术用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和方法代替人类自然生殖过程中某一环节或全部过程的人工技术方法。主要有:人工授精、体外受精和无性生殖4.人工授精:用人工方式将精液注入女性体内以取代性交途径使其妊娠的一种方法,可分为夫精人工授精(AIH),供精人工授精5.医疗法律关系:医务人员受患者委托或其他原因,对患者实施诊断、治疗等行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其中包括三种关系:1、契约关系2、无因管理产生的医疗关系3、国家强制的医疗关系6.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7.医疗纠纷:泛指患者与医疗结构或医务人员在形成了医疗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就医疗法律行为的需求,采取的手段,期望的结果及双方权利义务的认识上产生分歧,并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请求的行为。8.人体器官移植,指摘取人体器官捐献人具有特定功能的心脏,肝脏,肾脏或者胰腺等器官的全部或者部分,将其植入接受人身体以代替其病损器官的过程简答题:卫生法的基本原则1.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益原则2.国家卫生监督原则3.预防为主原则4.中西医协调发展原则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处理制度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近亲属下列事项: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有关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疑似输液、输血、注射、用药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处理程序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双方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3、精神障碍的非自愿住院治疗,必须符合精神卫生法规定的条件。诊断结论表面需要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本人没有能力办理住院手续的,由其监护人办理住院手续;患者属于查找不到监护人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由送诊的有关部门办理住院手续。精神诊断和治疗的条件一是应当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执业。二是应当具备开展精神障碍诊疗活动的基本条件,包括专业的医护人员、专门的设施设备,以及完善的管理制度等。三是从事精神障碍诊断、医院还应当配备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非自愿诊断的条件1、对象只能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必须是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需经监护人同意);或者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精神障碍的再次诊断和鉴定1、再次鉴定启动对需要非自愿住院治疗的初次诊断结论有异议的患者或者监护人2、再次鉴定的鉴定机构3日内,可自主委托取得执业资质的鉴定机构(可为原诊断机构)进行精神障碍医学鉴定3、再次鉴定的医师鉴定机构应当指定两名以上初次诊断医师以外的精神科执业医师共同鉴定4、及时出具鉴定报告承担再次鉴定的医师必须到收治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机构面见、询问患者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哪些疾病的检查:(一)严重遗传性疾病;(二)指定传染病;(三)有关精神病。终止妊娠 (1)发现胎儿有严重遗传性疾病及畸形时。 (2)年龄超过35岁,心脏病病程较长者,妊娠早期应考虑终止妊娠。 (3)妊娠剧吐引发持续黄疸、持续蛋白尿、高热、心率次/分以上应考虑终止妊娠。 (4)妊娠并发糖尿病出现酮症酸中毒以及持续加重者。 (5)妊娠并发病毒性肝炎,治疗后无效者。 (6)妊娠3个月内感染各种病毒,如风疹病毒、单纯疱疹病毒、巨细胞病毒、水痘病毒、带状疱疹等。 (7)妊娠前1个月或3个月内患感冒、呼吸道感染,大量使用抗生素者。4、个体器官的捐献和接受的合法主体1、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2、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医院,对已经表示医院,有权予以撤销。3、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4、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5、活体器官的接收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5、代孕母亲有权决定终止妊娠吗?代理妊娠是依合同而产生的,怀孕者应尽一切注意之义务,以保证婴儿能正常发育一直平安降生。但怀孕时一件特殊的事情,而在法律上也关涉妇女的人身权利——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和生育自由权。如果代孕母亲因各种不同的理由决定终止妊娠,那她是否要对此承担民事责任呢?一般来讲,诚信是每一合同潜在的必备因素,应保证妊娠不因单方愿望而终止。但如果代孕母亲找到合理缘由(如身体健康等原因)而终止的,法律对合同的保护应当让位于妇女健康权和自决权的尊重,特别是当妇女本身又是供卵人时。专题:艾滋病患者一、艾滋病患者的义务 1、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治疗和医学指导,定期接受医疗机构和疾控部门随访; 2、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指导; 3、就医时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如实告知接诊医生; 4、离开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三十日以上并需要医疗服务的,离开前应告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5、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配偶或者与其有性关系者,同时建议配偶或固定性伴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 6、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 7、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以患艾滋病为由寻衅滋事、威胁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 二、艾滋病患者的权利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 2、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3、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有关信息。 4、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推诿或者拒对其疾病进行治疗。 三、从法律意义上说,就算主管医师知道病人是确诊的艾滋病感染者,也没有资格告知病人,更无权告知病人家属和无关的人。医师违反本规定,将艾滋病感染者的情况告知他人,泄露病人隐私,就要负法律责任。艾滋病感染者,根据法律要求,不可以对自己的结婚对象或者性对象隐瞒自己感染HIV的事实。HIV感染者对结婚对象隐瞒HIV感染的事实,是违法犯罪行为。法律规定,艾滋病感染者,在下次就诊时要将实情告知主治医生、配偶或者性伴侣,是病人本人告知,不告知要负法律责任。但是,告知的事,只能由病人本人告知,别人不能代劳。当然,医院防保科可以告知给病人治疗的医护人员,以便做好职业防护。简答题:医疗机构发现传染病的措施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对患者、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疑似患者,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对医疗机构内的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丙类传染病患者,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执业医师资格不予注册的条件和救济措施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两年的;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重新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救济措施对不符合注册条件不予注册的,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聘用单位和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疗事故中医疗机构的辩护要点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无法按照常规采取的急救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在诊疗过程中由于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无法预料、防范的不良后果的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医生的权利和患者的权利在注册的执业医师范围内,进行医学检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想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疗教育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案例分析未经患者允许医生带实习医生观摩的案例。问:医生的做法是否侵权,作为医务工作者,你的看法是什么?本案中在没有经过患者同意的情况下,医院为了教学需要,而组织见习医生观摩人工流产手术的行为,侵犯了患者的隐私权。保护患者的隐私权是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的职责与义务所在。妇女的人工流产手术属于个人隐私,医院的治疗人员接触患者隐私部位,不存在侵犯隐私的问题。观摩的见习医生尽管被称为“医生”,但按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他们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医生,对于原告来说,他们属于与治疗活动无关的人员。被告声称,医学教学是公益事业,被告有权组织见习学生观看妇女流产手术,否则医学教学将无从进行。但是法院认为,保护隐私权和医学教学并不矛盾。医院可以采取协商和补偿的方式解决。同时,医学教学也并非是一种完全的公益事业。大学教育不是义务教育,大学要收取学费,医院之间,因教学观摩问题也要产生经济关系,并不是无偿的。因此,让作为患者的原告无偿牺牲隐私为被告提供医学教学的人体教材,有失公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侵害患者隐私的法律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由于侵害患者隐私权的后果主要是给患者及其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因此,请求医疗机构赔偿损失主要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结合基因编辑婴儿,分析新技术发展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基因编辑婴儿涉及哪些法律责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伦理委员会的行政责任项目研究者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若项目研究失败导致参与项目研究的受试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需要根据医疗机构与参与项目研究的受试者所签署的相关合同、知情同意书等判断。同时,也有可能出现因医疗机构或者项目研究者违反相关法律等规定而导致受试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侵权问题。至于是通过合同之诉还是侵权之诉,需要受试人选择。司法机关会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证据进行裁判。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必须经行政审批存在重大伦理问题的项目不得开展临床研究学术审查主要包括开展临床研究的必要性;研究方案的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医疗机构条件及专科设置是否符合条件;研究人员是否具备与研究相适应的能力水平;研究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防控措施;研究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和防控措施。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存在重大伦理问题的,未经临床前动物实验研究证明安全性、有效性的生物医学新技术,不得开展临床研究。未经临床研究证明安全性、有效性的,或未经转化应用审查通过的生物医学新技术,不得进入临床应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泄露受试者、患者隐私,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结合郑爽代孕事件,分析代孕在我国是否应该合法化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代孕是一种违背人性的行为,构成对人性的侵犯。代孕母亲实际上是冒着生命健康风险在为委托人代孕。这对代孕母亲来说本身就是不公平的,与法律追求正义的品格相背离,代孕合法化显然是违背人性的一种立法选择。无论何种类型的代孕,都会带来代孕所生子女多父多母的情况,冲击人类社会现行的相对稳定的社会秩序。其中的很多挑战,不是我国现行伦理与法律规范所能够有效应对和化解的,如代孕子女监护权的问题、代孕母亲权利的保护问题以及代孕毁约的处理问题等等。在我国发生的代孕基本上全是商业性代孕,利他性代孕极少甚至几乎没有。,商业性代孕客观上会带来对代母的剥削。无论是立足于伦理分析的视角还是立足于我国应对代孕需求的现实需要,代孕合法化都不是解决我国现实中存在且在全面二孩政策衬托下日显强烈的不理性代孕需求的最佳方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