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产假新政征求意见拟明年1月起执行

为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天津市人社局起草了《关于女职工产假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政策问答,新政拟自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政策明确——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前休假超过15天的,超出部分按病假处理;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期间不再支付工资,但应落实相关福利待遇。

目前,该政策正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年11月14日至年11月25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通过邮件方式将意见反馈至指定邮箱。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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